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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管出手!警示
来源:中国基金报
见习记者 闻言
3月21日,安徽证监局官网显示,对立方数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,主要是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三项违规问题。
同时,作为上述违规问题的主要负责人,立方数科董事长、时任总经理汪逸,董秘兼财务总监项良宝,分别被安徽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。
存在三项违规问题
根据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》等规定,安徽证监局对立方数科进行现场检查,发现该公司存在三项违规问题。
一是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流程和披露义务。立方数科董事长、时任总经理汪逸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,自2020年至2022年利用他人账户向公司提供借款,公司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。
安徽证监局认为,立方数科的上述行为,不符合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八条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。
图为: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十八条
二是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。立方数科部分业务收入确认不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-收入》相关规定,影响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,违反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。
三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。立方数科对2022年年报等内幕信息事项的知情人登记范围不完整,仅包括上市公司内部人员,未包含证券服务机构人员。
同时,立方数科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登记事项进行确认,董事长和董秘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,不符合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—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第七条、第八条的规定。
监管全面追责
针对立方数科存在的违规问题,安徽证监局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,决定对立方数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图为: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
同时,安徽证监局根据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一条、第五十二条规定,分别对汪逸、项良宝,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
安徽证监局介绍,汪逸作为立方数科董事长、时任总经理,项良宝作为立方数科董秘兼财务总监,均未能按照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,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。
标签: 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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